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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常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 土地经常使用权 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经常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 《土地治理法》、《 市区房地产治理法 》、《城镇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三分最基础的法律问文书。
土地经常使用权收回分为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方式,两者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方式,在实用范畴、收回原因及体现方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土地经常使用权收回的类型 土地经常使用权收回分为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方式,两者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方式,在实用范畴、收回原因及体现方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土地经常使用权回收的疑问,因 上海 市近期对多幅地块的解决规则而惹起宽泛的热议。
上海市布局和疆土资源治理局2010年2号预放开通告少数地块的《国有树立用地经常使用权出让预放开须知》中,“土地期满后的解决方法”都是“出让人收回并补救相应剩余价值”或许“出让人无偿收回”。
随后,上海市廓清该规则是全国性规则而不是业界误传的“上海新规”。
那么,以后关于土地经常使用期限到期之后的解决,有哪些方式?各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本刊对此启动了政策梳理。
2、有偿收回与无偿收回的法律依据 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在《土地治理法》、《市区房地产治理法》、《城镇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都有相关 法规 依据。
无偿收回的法律依据: 1、《土地治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曾经操持审批手续的非农业树立占用耕地,延续二年未经常使用的,经原同意机关同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经常使用权。
” 2、《市区房地产治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土地经常使用权出让合同 商定的经常使用年限届满,土地经常使用者未放开续期或许虽放开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则未获同意的,土地经常使用权由国度无偿收回。
” 3、《市区房地产治理法》第二十五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经常使用权启动房地产开发的,必定依照土地经常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定的土地用途、开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满二年未开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然而,因无法抗力或许政府、政府无关部门的行为或许开工开发必需的前期上班形成开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 4、《城镇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未按合同规则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应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治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依据情节可以给予 正告 、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的处分。
” 5、《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无偿取得 划拨土地经常使用权 的土地经常使用者,因迁徙、遣散、撤销、破产或许其余要素此中止经常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经常使用权。
” 有偿收回的法律依据: 1、《土地治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状况之一的,由无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同意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许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收回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须要经常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市区布局启动旧城区改建,须要调整经常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则收回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的,对土地经常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救。
” 2、《市区房地产治理法》第十九条:“国度对土地经常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经常使用权,在出让合同商定的经常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不凡状况下,依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须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早收回,并依据土地经常使用者经常使用土地的实践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践状况给予相应的补救。
” 3、《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度对土地经常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经常使用权不提早收回。
在不凡状况下,依据社会群众利益的须要,国度依照法律程序提早收回,并依据土地经常使用者已经常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应用土地的实践状况给予相应的补救。
” 二、无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的类型 (一)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无偿收回的类型 1、闲置土地 依据《 闲置土地处购买法 》的规则,闲置土地的认定有以下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有偿经常使用合同或许树立用地同意书未规则开工开发树立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经常使用 合同失效 或许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树立用地同意书颁发之日满1年未开工开发树立的;(2)已开工开发树立但开发树立的面积占应开工开发树立总面积无余三分之一或许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无余25%且未经同意中止开发树立延续满1年的;(3)法律、行政法律规则的其余情景。
同时依据《闲置土地处购买法》,在闲置土地的认定中,因无法抗力或许政府、政府无关部门行为或许开工开发必需的前期上班形成开工迟延的除外(该情景实用于在城乡布局区范畴内,以出让等有偿经常使用方式取得土地经常使用权启动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
依据以上认定依据,无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的闲置土地有以下两类:(1)曾经操持审批手续的非农业树立占用耕地,延续2年内未经常使用的,经原同意机关同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静止队经常使用权。
(2)在城乡布局区范畴内,以出让等有偿经常使用方式取得的土地经常使用权启动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满2年未开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
2、暂时经常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出借的 《土地治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则:暂时经常使用土地的经常使用者应当依照暂时经常使用合同的用途经常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终身性的修建物,暂时经常使用土地期限普通不超越2年。
第八十条规则:暂时经常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出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3、 土地出让 等有偿经常使用台同商定的经常使用期限届满,土地经常使用者未放开续期或许放开续期未获同意的。
4、因单位撤销、迁徙等要素,中止经常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据《土地治理法》第五十条规则:该3、4、5类情景,由无关人民政府土地治理部门报经原同意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许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收回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
6、《土地治理法》第八十条规则:不依照同意用途经常使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7、《土地治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则:未经同意或许采取诈骗手腕骗取同意,合法占用土地的,且不合乎土地利用总体布局的,没收在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修建和其余设备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而 群体土地 退恢复群体经济组织。
8、《土地治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则:无权同意征用、经常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许团体合法同意占用土地的,逾越同意权限合法同意占用土地的,不依照土地利用总体布局确定的用途同意用地的,或许违犯法律规则的程序同意占用、征用土地的,其同意文件有效,合法同意、经常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
其中合法同意占用国有土地的和合法同意操持征用土地手续的土地应当无偿收回。
(二)群体土地经常使用权无偿收回的类型 《土地治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则: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农民群体经济组织报原同意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予以无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
1、不依照同意的用途经常使用土地的; 2、因撤销,迁徙等要素此中止经常使用土地的。
三、有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的类型 (一)有偿收回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 《土地治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则:1、为公共利益须要经常使用土地的;2、实施市区布局启动旧城改建,需调整经常使用土地的。
对土地经常使用权人应当适当给予补救。
(二)有偿收回群体土地经常使用权 《土地治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则:为乡镇村公共设备和公益事业树立须要经常使用经常使用权人土地的,应当对土地经常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救。
四、责令退还土地与责令限期整改的类型 (一)责令退还土地 1、买卖或许以其余方式合法转让土地的,依据《土地治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则:除 没收违法所得 外,土地性质是群体土地的,应退恢复群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2、未经同意或许采取诈骗手腕骗取同意,合法占用土地的,依据《土地治理法》第七十六、七十七条规则,合法占用土地性质是群体土地的,应退恢复群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3、无权同意征用、经常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许团体合法同意占用土地的,逾越同意权限合法同意占用土地的,不依照土地利用总体布局确定的用途同意用地的,或许违犯法律规则的程序同意占用、征用土地的。
依据《土地治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则:对经常使用群体土地的,如没有给农民和原土地的群体经济组织补救的,应收回退恢复群体经济组织。
4、暂时经常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出借土地的,依据《土地治理法》第八十条规则:暂时经常使用的是群体土地的,应责令退恢复群体经济组织。
(二)责令限期整改 1、违犯《土地治理法》规则,占用耕地建窖,建坟或许私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矿、采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许因开发土地形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依据《土地治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则,责令限期改整。
2、私自将农民群体一切的土地的经常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许出租用于非农业树立的,依据《土地治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则:责令限期改整。
土地有偿收回的补救规范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未对有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的补救规范作出详细规则。
树立部于1999年实施的《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则:“依法以有偿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经常使用权,依据社会公共利益须要 拆迁 其地上屋宇时,对该土地经常使用权假设视为提早收回解决,则应在 拆迁补救 估价中包括土地经常使用权的补救估价。
这种土地经常使用权补救估价,应依据该土地经常使用权的剩余年限所对应的反常市场多少钱启动。
”在详细操作实务中,普通由行使土地收回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经常使用者详细协商确定,对提早收回的依据土地经常使用者已经常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应用土地的实践状况给予相应补救。
补救规范所参照的要素重要是原土地经常使用者曾经支付的土地取得老本及其增值局部。
其中土地取得老本包括 征地补救费 ,拆迁补救费;耕地占用税、新菜地树立基金、耕地开垦费、 征地 治理费; 土地出让金 等。
笔者以为在有偿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时应充沛思考以上要素,或由具备土地评价资质的机构评价作价,以合理确定所收回土地经常使用权的补救多少钱。
对开张企业用地的收回首先应明白其企业性质、土地经常使用权类型。
企业破产或开张,重要依照《 企业破产法 》或《 民事诉讼法 》中破产程序中的规则,若属政策性破产即属于国务院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市区的,则优先实用《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市区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无关疑问的通知》的规则,这里要分两种状况解决:如土地经常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则处置所得应归入 破产财富 ,不得行使间接收回土地权;若土地经常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则企业无权处置,依据《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由所属的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行政解决选择的方式无偿收回该宗地的土地经常使用权。
关于土地经常使用权的有偿与无偿疑问,上述注释给大家列出了详细的内容与留意事项。
近些年来,国度和各地的土地局以及其余相关部门关于土地经常使用权的疑问始终地启动订正和增删,目标就是为了使文件内容愈加合乎民情。
假设文中没有触及到的其余疑问,请关注外地之后颁发的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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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准则经过《国有土地上屋宇征收与补救条例(草案)》,如今还没有发布实施,不是正式的法律;2、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屋宇征收与补救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屋宇征收与补救优惠,保养公共利益,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房地产治理法〉的选择》,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须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团体的屋宇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屋宇的一切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救的,实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须要,包括:(一)国防设备树立的须要;(二)国度重点搀扶并归入布局的动力、交通、水利等公同事业的须要;(三)国度重点搀扶并归入布局的科技、教育、文明、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包全、文物包全、社会福利、市政专用等公同事业的须要;(四)为改善低支出住房艰巨家庭寓居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实用住房等树立的须要;(五)为改善市区居民寓居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革新的须要;(六)国度机关办专用房树立的须要;(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则的其余公共利益的须要。
第四条 屋宇征收与补救应当遵照决策独裁、程序合理、补救偏心、结果地下的准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担任本行政区域的屋宇征收与补救上班。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规则的屋宇征收部门详细组织实施屋宇征收与补救上班。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无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则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则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保证屋宇征收与补救上班的顺利启动。
第六条 下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屋宇征收与补救上班的监视。
国务院树立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树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疆土资源等无关部门,增强对屋宇征收与补救实施上班的指点。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许团体对违犯本条例规则的行为,有权向无关人民政府、屋宇征收部门和其余无关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的无关人民政府、屋宇征收部门和其余无关部门对投诉应当及时核实、解决,并将解决结果向投诉人通报。
第二章 征收程序第八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须要,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征收屋宇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则作出屋宇征收选择。
第九条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在作出屋宇征收选择前,应当组织开展革新、城乡布局、疆土资源、环境包全、文物包全、树立等无关部门,就屋宇征收目标、屋宇征收范畴、实施时期等事项启动论证。
第十条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在组织无关部门论证后,应当将屋宇征收目标、屋宇征收范畴、实施时期等事项予以通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许其余方式征求被征收人、群众和专家意见。
通告时期不得少于30日;然而,屋宇征收范畴较大的,通告时期不得少于60日。
通告的事项触及国度秘密的,应当遵守无关隐秘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则。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收人、群众和专家意见的采用状况、不采用状况及理由及时发布。
第十一条 屋宇征收范畴通告后,在屋宇征收范畴内不得启动下列优惠:(一)新建、扩建、改建屋宇;(二)扭转屋宇和土地用途;(三)迁入户口或许分户。
屋宇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无关部门暂兴操持相关手续。
暂兴操持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越1年。
第十二条 经征求被征收人、群众和专家意见,无严重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屋宇征收选择;存在严重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判决后,作出屋宇征收选择。
征收屋宇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经常使用权。
第十三条 因危旧房革新的须要征收屋宇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在组织无关部门论证的基础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90%以上被征收人赞同启动危旧房革新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方可作出屋宇征收选择;未到达90%被征收人赞同的,不得作出屋宇征收选择。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的状况及时发布。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将屋宇征收选择予以通告。
通告应当载明屋宇征收目标、屋宇征收范畴、实施时期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益等事项。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及其屋宇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做好对屋宇征收选择的宣传、解释上班。
第十五条 被征收人以及与屋宇征收选择无关的利弊相关人对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作出的屋宇征收选择不服的,可以依法放开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屋宇征收触及国防设备、文物古迹、历史修建、宗教优惠场合的,应当遵守无关法律、法规的规则。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屋宇,应当依法包全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屋宇征收部门应当树立健全屋宇征收档案治理制度,增强对屋宇征收档案资料的治理。
第三章 补 偿第十八条 作出屋宇征收选择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则对被征收人给予补救。
第十九条 补救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救,也可以实行屋宇产权互换,或许实行货币补救与屋宇产权互换相联合的方式。
因危旧房革新的须要征收屋宇并启动住宅树立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益。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则外,被征收人可以选用补救方式。
第二十条 货币补救的金额,依据被征收屋宇的区位、用途、修建结构、新旧水平、修建面积等要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价多少钱确定。
被征收屋宇的房地产市场评价多少钱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多少钱评价机构,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无关规则确定,但不得低于屋宇征收选择失效之日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买卖多少钱。
房地产多少钱评价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多少钱评价机构应当独立、主观、公正地确定被征收屋宇的房地产市场评价多少钱,对出具的估价报告的合法性、实在性和合理性担任。
屋宇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多少钱评价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则的考查结果。
任何单位或许团体不得干预补救估价上班。
第二十二条 选用屋宇产权互换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则,计算被征收屋宇的多少钱和产权互换屋宇的多少钱,结清产权互换的差价。
产权互换屋宇应当合乎国度品质安保规范。
第二十三条 对屋宇征收范畴内的违法修建和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不予补救,并依法撤除;对未超越同意期限的暂时修建,应当给予适当补救。
第二十四条 屋宇征收部门应当对屋宇征收范畴内屋宇的权属、区位、用途、修建面积以及租赁和用益物权等状况组织考查注销,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考查人员和被征收人应当对考查结果予以确认。
考查结果应当向整体被征收人发布。
屋宇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则,依据考查结果、房地产市场评价多少钱,拟定补救打算,并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屋宇征收部门依据被征收人的意见,对补救打算予以修正完善,报作出屋宇征收选择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通告。
通告应当载明补救方式和房源状况以及签约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事项。
因危旧房革新的须要征收屋宇的,补救打算在报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同意前,还应当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被征收人的赞同。
第二十五条 屋宇征收部门应当依照经同意的补救打算,与被征收人就补救方式、补救金额、产权互换屋宇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救协定;其中,危旧房革新的补救协定,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到达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失效。
屋宇征收部门应当将补救协定向整体被征收人发布。
补救协定订立后,一方当事人未实行补救协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征收团体住宅的,作出屋宇征收选择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为选用货币补救方式的被征收人提供适当房源。
第二十七条 征收团体住宅的,被征收人的家庭合乎廉租住房保证对象或许经济实用住房供应答象条件的,作出屋宇征收选择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廉租住房保证或许经济实用住房。
详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订。
第二十八条 屋宇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救打算规则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救协定的,或许被征收屋宇一切权人不明白的,由屋宇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屋宇征收选择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依据补救打算作出补救选择。
被征收人以及与屋宇征收选择无关的利弊相关人对补救选择不服的,可以依法放开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时期,不中止补救选择的口头;逾期不放开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实行的,由作出屋宇征收选择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强迫搬迁,或许依法放开人民法院强迫搬迁。
补救选择被复议机关或许人民法院确以为违法的,作出屋宇补救选择的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抵偿被征收人的损失,并承当其余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强迫搬迁前,屋宇征收部门应当依照补救选择,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救或许提供产权互换屋宇、周转用房。
第二十九条 征收租赁屋宇,被征收人与屋宇承租人解除租赁相关的,对被征收人给予补救;租赁相关未解除的,对被征收人实行屋宇产权互换。
产权互换的屋宇由原屋宇承租人承租。
第三十条屋宇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或许屋宇承租人支付搬迁贴补费。
选用屋宇产权互换补救方式的被征收人在过渡期限内自行布置住处的,屋宇征收部门应当支付暂时安排贴补费;经常使用屋宇征收部门提供的周转用房的,屋宇征收部门不予支付暂时安排贴补费。
因屋宇征收部门未依照补救协定提供产权互换屋宇而延伸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布置住处的被征收人,屋宇征收部门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参与暂时安排贴补费;对周转用房的经常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支付暂时安排贴补费。
搬迁贴补费和暂时安排贴补费的规范,由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规则。
第三十一条 对因征收非住宅屋宇形成停产、停业的,应当给予适当补救。
第三十二条 屋宇征收部门委托无关单位从事征收补救与搬迁详细上班的,应当增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视,并对其实施的征收补救与搬迁行为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屋宇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终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
任何单位和团体不得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余合法手腕实施搬迁。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团体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救等费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违犯本条例规则,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下级人民政府责令矫正,通报批判;形成损失的,依法承当抵偿责任;对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奖励:(一)非因公共利益须要征收屋宇的;(二)违犯法定程序作出屋宇征收选择的;(三)未将屋宇征收选择予以通告或许通告时期不合乎法定要求的;(四)对不合乎规则的补救打算予以同意的;(五)作出的补救选择违犯补救打算的;(六)违犯法定条件强迫搬迁的。
第三十五条 违犯本条例规则,屋宇征收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矫正,通报批判;形成损失的,依法承当抵偿责任;对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形成立功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尚不形成立功的,依法给予奖励:(一)未依照屋宇征收选择确定的屋宇征收范畴实施征收的;(二)实施强迫搬迁前,未依照规则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救或许提供产权互换屋宇、周转用房的;(三)采取终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的;(四)未作出补救选择实施强迫搬迁的,或许虽作出补救选择但未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迫搬迁的;(五)未支付搬迁贴补费、暂时安排贴补费的。
第三十六条 违犯本条例规则,屋宇征收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征收补救与搬迁的单位,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余合法手腕实施搬迁的,对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形成立功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尚不形成立功的,依法给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 违犯本条例规则,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克扣、挤占补救等费用的,责令退赔,对无关责任单位通报批判、给予正告;对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形成立功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尚不形成立功的,依法给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 违犯本条例规则,屋宇征收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矫正;对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余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奖励:(一)屋宇征收范畴通告后,未将无关事项书面通知无关部门暂兴操持相关手续的;(二)未向房地产多少钱评价机构提供被征收屋宇状况考查结果的;(三)未依据考查结果拟定补救打算并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
第三十九条 违犯本条例规则,房地产多少钱评价机构或许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伪或许有严重过错的估价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矫正,给予正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形成立功的,依法清查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条 非因公共利益的须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团体的屋宇从事树立优惠的,应当合乎城乡布局、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并依法操持无关审批手续。
非因公共利益的须要,拆迁国有土地上单位、团体的屋宇的,树立单位应当编制详细实施打算,并报屋宇征收部门同意。
树立单位应当与屋宇的一切权人依照被迫、偏心的准则订立拆迁补救协定。
本条例关于货币补救、屋宇产权互换、补救协定内容的规则,实用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须要启动拆迁的优惠。
树立单位、受委托实施拆迁的单位不得采取终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或许以暴力、胁迫以及其余合法手腕实施拆迁。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拆迁优惠的监视治理。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市区屋宇拆迁治理条例》同时废止。
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资质等级规范引见?
一、最新房地产估价机构企业资质等级规范:(一)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规范:1. 企业称号中蕴含“房地产估价”或“房地产评价”字样;2. 企业延续从事房地产估价优惠六年以上,且已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三年以上;3.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自己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4. 企业领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 近三年平均每年实现估价标的物修建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或土低空积25万平方米以上;6. 法定代表人或口头合伙人是从事房地产估价上班三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三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两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合伙人中一半以上是从事房地产估价上班三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出资额算计不低于60%;9. 企业有固定的运营服务场合;10. 企业估价品质治理、估价档案治理、财务治理等各项外部治理制度健全;11. 随机抽查的一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合乎《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12. 近三年内无以下行为: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余方式合法转让资质证书; (2)逾越资质等级业务范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3)以迎合高估或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不要钱等方式启动不合理竞争; (4)违犯房地产估价规范和规范; (5)出具备虚伪记录、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的估价报告; (6)私自设立分支机构; (7)未经委托人书面赞同,私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8)法律、法规制止的其余行为。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资质规范:1. 企业称号中蕴含“房地产估价”或“房地产评价”字样;2. 企业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优惠延续四年以上;3.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自己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4. 企业领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5. 近三年平均每年实现估价标的物修建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土低空积15万平方米以上;6. 法定代表人或口头合伙人是从事房地产估价上班三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三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两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合伙人中一半以上是从事房地产估价上班三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8.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出资额算计不低于60%;9. 企业有固定的运营服务场合;10. 企业估价品质治理、估价档案治理、财务治理等各项外部治理制度健全;11. 随机抽查的一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合乎《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12. 近三年内无以下行为: (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余方式合法转让资质证书; (2)逾越资质等级业务范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3)以迎合高估或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不要钱等方式启动不合理竞争; (4)违犯房地产估价规范和规范; (5)出具备虚伪记录、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的估价报告; (6)私自设立分支机构; (7)未经委托人书面赞同,私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8)法律、法规制止的其余行为。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规范:1. 企业称号中蕴含“房地产估价”或“房地产评价”字样;2.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自己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3. 企业领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4. 企业在暂活期内实现估价标的物修建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土低空积3万平方米以上;5. 法定代表人或口头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上班三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两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两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合伙人中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上班三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出资额算计不低于60%;8. 企业有固定的运营服务场合;9. 企业估价品质治理、估价档案治理、财务治理等各项外部治理制度健全;10. 随机抽查的一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合乎《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11. 近三年内无以下行为:(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余方式合法转让资质证书;(2)逾越资质等级业务范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3)以迎合高估或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不要钱等方式启动不合理竞争;(4)违犯房地产估价规范和规范;(5)出具备虚伪记录、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的估价报告;(6)私自设立分支机构;(7)未经委托人书面赞同,私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8)法律、法规制止的其余行为。
(四)房地产估价机构承包工程范畴:(一)一级资质规范: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二级资质规范: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理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三级资质规范: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理、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注:暂活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理、司法鉴定、屋宇征收、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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