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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
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的公正透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规定,我国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中的行为。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一通知以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形式下达,覆盖全国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改委、物价局,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有严格的要求。首先,第九条强调了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签完整,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应,标示醒目,并且价格变动需及时更新。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用人民币金额标明。第十条至第十一条规定,涉外商品和服务单位通常以人民币标价,并同时标注中英文。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国家发改委的通知内容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一通知以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形式下达,覆盖全国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改委、物价局,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的公正透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规定,我国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中的行为。
法律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通知》中规定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我委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请按照执行。
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解决商品房销售中标价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和价格欺诈等问题,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3月16日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的核心内容是要求所有商品房销售必须实行“一套一标价”,即每一套房产都必须明确标价,确保价格的公开透明。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八条 进入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的商品,应标明其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型(牌)号、计价单位和销售价格等内容;进入批发市场交易的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也应实行明码标价;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房、地产,应标明其座落位置、结构、规格、计价单位、面积和销售(出租)价格。
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服务的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及二手房。明确要求经营者在销售时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公开标示新建商品房价格、存量房价格、二手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2、你好,按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另外,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第八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4、法律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的通知》中规定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我委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请按照执行。
5、开发商还需明确标示各项收费项目,如代收代办费用、物业管理费等,确保消费者知情权。此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加价销售或隐藏费用,广告宣传中的价格信息也必须真实准确。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规的处罚。此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推出的背景
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解决商品房销售中标价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和价格欺诈等问题,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3月16日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的核心内容是要求所有商品房销售必须实行“一套一标价”,即每一套房产都必须明确标价,确保价格的公开透明。
购房后不拿钥匙也要交物业费,不要因为暂时不住而不收房,如果因为业主个人原因未收房,业主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违约金。
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当前,国家针对部分地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做了一房一价的规定,这更有利于买房者的利益。
新房交易融资里面,还利用房源紧张等信息,捆绑经营贷、消费贷等,造成居民额外的负担,而且服务事项并未明码标价。李宇嘉指出,这样的市场乱象同样影响了房企。近年来,新房销售被中介渠道绑架,佣金居高不下,随意跳单、恶性竞争,垄断客源,导致了房企新房销售成本的增高。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内容
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的公正透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规定,我国制定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中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一通知以发改价格〔2011〕548号文件形式下达,覆盖全国各省份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改委、物价局,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定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情况。已取得预售许可或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必须在公开房源时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并标明价格投诉举报电话。
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解决商品房销售中标价不规范、信息透明度低和价格欺诈等问题,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3月16日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此规定的核心内容是要求所有商品房销售必须实行“一套一标价”,即每一套房产都必须明确标价,确保价格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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